关于做好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提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17:24   点击量:103

各学院学生会: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做好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提案工作,确保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和提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各选举单位出席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选举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品行良好,作风正派,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基础良好,与同学相处融洽并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4.学习成绩优良,有为同学服务和维护同学合法权益的热忱,有反映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并在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领域有突出表现。

5.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履行学生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6.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省学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20人,占学校学生总数的1.09%。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人数由各团支部上报(上报人数为各团支部人数的1.36%),经各所属团总支,党总支择优推荐,差额选举产生。其中女性代表不少于25%、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成员代表不低于60%,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具有一定数量。各学院代表分配方案见《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分配方案》(附件1)。

(三)代表的产生

代表候选人产生必须在党总支的领导、团总支的监督下,由各团支部负责,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做法如下:

1.各团支部按照学生代表比例和代表性要求,进行讨论酝酿,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得本学院团总支同意后,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填好《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代表人选名单》(附件2),报党总支审核。

2.各团总支根据代表候选人名单,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学代会代表,差额比例为20%,并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和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1月18日前交至文化活动中心305学生会办公室。上交资料需保证真实可靠,并由所在学院党总支加盖公章,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材料。

3.第三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代表资格进行最终的审查认定,如代表资格出现问题,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将于11月20日前与推荐单位联系进行调整。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代表资格方为有效。

二、代表提案工作

提案是当选代表在广泛征集青年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青年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当选代表应广泛听取青年学生的诉求、意愿,形成有效提案。原则上所有当选代表都应积极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一)提案内容

代表可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提案,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附件4)。各学院学生会汇总提案登记表,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附件5)。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创新实践方面。具体包括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实践能力培养;

3.校园文化方面。具体包括学生组织管理机制、社团管理机制、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校园文化氛围等方面;

4.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青年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二)提案的处理

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部门,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筹委会将就提案及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形成提案报告,向全体代表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学生会要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及提案工作。在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规定程序,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各学院学生会应在11月17日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工作,并于11月18日前将《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代表人选名单》(附件2)、《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和情况统计表》(附件3)、各单位选举情况报告及召开现场的代表性照片2-3张报送大会筹委会邮箱。

(三)各学院学生会要积极引导当选代表做好提案工作,切实反映广大青年学生的诉求,履行好代表职责。请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附件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报送至大会筹委会邮箱。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邮箱:2824738542@qq.com

联系人:刘佳溪 15552769078

     徐珂珂 16653073631

               

 附件1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分配方案.xlsx

 附件2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代表人选名单.docx

 附件3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及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4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x

 附件5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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